1. 閱讀馬太福音22:37-40,馬可福音12:28-34和加拉太書5:13-14。
a. 耶穌將所有律法歸納為兩條誡命,我們應該如何理解舊約眾多的聖潔規條和獻祭條例呢?
b. 法利賽人問耶穌哪一條是最大的誡命,為甚麼耶穌會回答兩條呢?這兩條誡命有甚麼關聯性?為甚麼文士會說,實踐這兩條誡命,比獻祭更好呢?
c. 路加福音將「愛人」演繹為「愛鄰舍」(路加福音10:25-37),兩者有甚麼分別?路加的演繹給了你甚麼啟發?
2. 閱讀彌迦書6:8,馬太福音5:43-48和羅馬書12:18。
a. 「愛人如己」如何落實在日常生活之中?
b. 遇到一些不可愛的人,如何可以「愛人如己」呢?如何可以愛我們的仇敵呢?
c. 人不斷得罪神,甚何神仍然愛人呢?我們又應該如何去對待神所愛的人呢?
3. 神是公義的神,必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埃及記34:7),為甚麼我們仍要盡力與眾人和睦?我們不可以審判人嗎?警察起訴罪犯,法官、父母、老師們懲罰犯錯的人,有沒有違反「愛人如己」的法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