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基督以外的人,活著的是從人而來的生命,我們稱之為舊生命。這並不是帶著任何貶意或是歧視,只是如實地描述人類的自然血氣生命。即使是帶著舊生命的人,他們也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的,因此也是尊貴的,有別於其他生物的,是帶著神性情的有靈的活人。然而,因著人類與創造他的主斷絕了關係,他的生命便只能活出其有限性。有限的生命,卻承載著永恆的靈,造成了人性的缺憾,我們稱這狀態為「罪」。「罪」不一定是作奸犯科,埋沒良心,而是「虧缺了神的榮耀」,活現不出神的永恆光輝,糟蹋了神的形像,使人的性情變得跟其他生物沒有多大的分別。
2. 在基督以外的人,也可分為兩類去分析。第一類是沒有信仰的人。沒有信仰的人不承認靈界的存在,因此也不會相信自己有靈魂。這樣的人,不一定是壞人,很多事實上是有高尚情操、事業有成的人。但無論好與壞、成與敗,沒有信仰的人,他們既沒有神,就沒有了行事為人的絕對準則,也沒有穩妥的倚靠;自己就是準則,自己就是倚靠。但世事的無常和厄困,逼使他明白,自己不能成為準則,也不能成為倚靠,於是他惟有尋找自己以外的準則和倚靠,一方面追隨社會的風俗和現世的思潮,隨波逐流,另方面追求名成利就,以名、利、權為生命的保障。
3. 在基督以外的另一類人,是信仰各樣宗教的人士。這些人相信有靈界的存在,也相信人有靈魂,因此渴望與靈界修好,使自己在世上活得舒暢平順,也希望死後靈魂可以得著美好的歸宿。信奉民間宗教的,主要是信奉各樣精靈,他們竭力討好這些精靈,謹慎地遵行各項的宗教義務,以豐厚的獻祭籠絡精靈的心,希望可以得著他們的庇祐。信奉回教的,則相信宇宙有一位創造的主宰,人只要按著這主宰所頒示的各項規條,謹守遵行,便可得著主宰的蔭庇。兩者信仰雖然不同,但內心的感受卻很類似,就是都活在一個威嚇恐懼的世界裡,惶恐地遵行宗教規條,以求討好一個不太友善的神明,能否得著神明的眷顧是未知之數,將來的歸宿,只有今天努力去經營。
4. 無論有沒有信仰,在基督以外的人都有一些共通點,這就是我們所稱之為「舊生命」:
他們所存活的世界是殘酷的、脅迫的;
人要靠自己的力量去為自己謀求幸福;
人活著是要為自己爭取利益;
這世界沒有純粹的恩典和愛心,也沒有得救的確據和永恆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