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與行為(解說)

1. 明白神的恩典,以及我們只是靠神的恩典得救。救恩是不能賺取的。

2. 明白因靠著恩典得救的人不可以又信耶穌又持續地犯罪。信徒不可能無約束的犯罪。

3. 明白我們厭惡罪和渴求離開罪,就表明我們是就新造的人。重生的人(從天上而生)是由內在改變出來的新人。我們的心靈已更新改變了。

1. 我們只是靠著恩典得救。我們不能做些什麼去讓自己得救或令自己配得拯救。我們都是罪人(羅馬書3:2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無論我們活出如何美善的生命,都只是配得死亡而已。神拯救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是好人。耶穌為罪人死在十架上,我們原是不值得拯救(羅馬書5:8)。但神的愛是無條件和免費的,白白的,是人不配得的恩典。
救恩只憑恩典。就如我們做什麼也不能叫神去拯救我們,或令我們配得被拯救。很多未信者猶疑不想決志,是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好,不配得,所以希望先做好自己才去決志信主。他們認為沒有理由只須到神那裡去就可以免費得蒙拯救。對!救恩是不合理的。沒有理由神應該去愛我們,更不應為我們受死。正因為我們不配得,這才是恩典。神這樣做只是因為祂愛我們。神的愛是無條件的,沒有任何與我們行為有關的條件。
我們憑著信心領受救恩。那麼,信心是否需要做某些事,如某一種工作?
信心不是工作。信心是「我不能靠自己做到。我相信耶穌已成就一切,我相信耶穌能拯救我,我相信神想救我。多謝耶穌為我死。我願意領受神的恩典。」這樣的信就能領受救恩,就是承認我們不可以靠自己做得到。

2. 很多人靠恩典信主,卻想靠行為去過基督徒的生活。他們以為做得好一點,就會得到多些福氣;若做得不好,福氣就會少一些。這是絕對的錯。我們從神得到福氣是因著神的恩典,恩典得到的東西是我們不配得的,我們沒有賺取這些。若神按我們的行為對待我們,我們便會失去一切的福氣。計較配與不配,只會成為人的咒詛。

3. 那麼,行為在信徒生活中有什麼位置呢?好行為是新生命的自然表現(哥林多後書5:17)。好行為不是單單人的努力,也是神的作為。所以聖經說信徒已從守律法中得釋放(羅馬書6:14),意思是說,不是神的律法失效了,不再適用了,而是律法是神的旨意,是讓信徒活出好行為。不過我們以前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去守律法,如今靠著神卻能成就了。
耶穌教導有關行為時,用了葡萄樹和枝子的比喻。信徒必然會有好行為,因為他們的內心已經改變了。若信徒沒有神的工作而活不出好行為,這表示他不是神的兒女。從所結的果子就能辨識這樹,透過果子的見證就可以看出我們真是神的兒女,是屬神的人。基督徒會自然結出「基督的果子」。你不能做任何事去影響這結果。(註1)
不過枝子必須連結於樹幹上才能結果子(約翰福音15:5)。結果子是連結的自然成效。枝子不能強迫自己結果子,信徒也不能強迫自己做出好行為。透過與神保持親密的關係,我們自然會結果子。

4. 雅各書2:17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與主耶穌的敎導是一致的。真信心必須有好行為顯明出來。若我們說我們相信這個人,但不信任他的行事,這就顯明我們對這個人的信心是死的,只是口頭而不是真心的。真信心必須有行為作證明。(註2)

1. 基督徒不完美並且會犯罪。當信徒犯了罪,是否會失去信徒的身份?答案十分明顯:不會!首先,因為我們不是靠行為得救,所以我們也不能因行為而失去救恩。救恩的條件是相信與接受,不是基於行為。

2. 那麼,信徒與未信者犯罪有何分別?分別羊和豬的差異。
豬喜歡污泥而不愛潔淨。信主前我們是豬,我們喜歡罪,會因不犯罪而不舒服。我們不能自制。
信主後我們由豬變成了羊。羊不喜歡污泥,喜歡潔淨。不過羊間中會掉進泥沼,會弄巧自己。當弄污自己時,羊就想去清潔自己,不想繼續污穢。所以信徒犯罪,他會想認罪悔改,潔淨自己,並保持潔淨。

3. 當我們犯罪,我們感到後悔及想到神那裡認罪 – 這就是我們得救的確據。因為我們已重生及有新人在我們裡面。

註釋1 馬太福音7:16-20; 路加福音6:43-45
樹的種類將會決定果實結出的種類。橙樹不能結蘋果,橙樹必會結出橙。換句話說,當一個人重生進入神的家並成為神的兒女,他只會結出反映他是誰的果子。神的兒女無疑將有揭示這一事實的行為。假若一個人從來沒有活出神家的好行為,那麼我們就必須懷疑這人是否神的兒女。

註釋2 馬太福音7:21-23; 25:31-46
在經文中,主耶似乎為進入天國定下了條件(7:21)或行神旨意的人有永生(25:46)。那些行神心意的人或服事君王的人都可得永生。沒有行為的就得不到永生。換句話說,這經文好像說出我們的救恩是靠我們的行為。但耶穌的說法與雅各的說法完全一樣;果子會顯明樹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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