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與行為(解說)

1. 明白恩典及只是靠恩典得救。救恩是不能賺取的。

2. 明白因靠著恩典得救的人不可以信穌又持續犯罪。信徒不可能無約束的犯罪。

3. 明白我們厭惡罪和渴求離開罪是表明我們是新造的人。重生的人(由天上誕生的)是由內在改變出來的新人。我們的心靈已改變不同了。

1. 我們只是靠恩典得救。我們不能做些什麼去讓自己得救或令自己配得拯救。我們都是罪人(羅馬書3:2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無論我們活出如何美善的生命都只是配得死亡而已。神拯救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是好人。耶穌為罪人死在十架上,我們原是不值得拯救(羅馬書5:8)。但神的愛郤是無條件和免費的,白白的,是人不配得的恩典。

救恩只憑恩典。就如我們做什麼也不能叫神去拯救,或令我們配得被拯救。很多未信者猶疑不想決志,是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好,不配得,所以希望先做好自己才去決志信主。他們認為沒有理由只須到神那裡去就可以免費的蒙拯救。對!救恩是不合理的。沒有理由神應該去愛我們,更不應為我們受死。正因為我們不配得,神這樣做是因為祂愛我們。神的愛是無條件的,沒有任何與我們行為有關的條件。

我們憑信心領受救恩。那麼信心是否需要作某些事,如某一種工作?

信心不是工作。信心是「我不能靠自己做到。我相信耶穌已成就一切。我相信耶穌能拯救我。我相信神想救我。多謝耶穌為我死。我願意領受神的恩典。」這樣的信就能領受救恩 ― 這是承認我們不可以單靠自己做到。

 

2. 很多人靠恩典信主,但想靠行為去活基督徒生活。他們以為做得好一點,就會得到神多些的祝福。若做得不好,神就會少祝福。這是絕對的錯。所有我們從神得到的祝福是因著恩典。恩典得到的東西原是我們所不配得的 ― 我們沒有賺取這些。若神按我們的行為對待我們,我們會失去一切祝福。配與不配只會成為人的咒詛。

 

3. 那麼行為在信徒生活中有什麼的地位呢?好行為是神在我們生命得救時得新生命的自然而有的表現。(哥林多後書5:17)。好行為不是單單人的努力,也是神的作為。所以聖經說信徒已從守律法中得釋放。(羅馬書6:14)意思是說,不是神的律法失效了,不再適用了。而是律法是神的旨意,是讓信徒活出好行為。不過我們以前不能靠己力去守法,現在我們也不能。

耶穌教導有關行為時,用了萄葡樹和枝子作比喻。信徒必然會有好行為,因為他們的內心已經改變了。若信徒沒有神的工作而沒有活出好行為,這表示他不是神的兒女。你看所結果子就能辨識這樹。透過果子的見證可以看出我們真是神的兒女,是神的人。基督徒會自然結出「基督的果子」。你不能做任何事去影響這結果。(註1)

不過枝子必須連結於樹幹才能結果子(約翰福音15:5)。結果子是連結的自然成效。枝子不能強逼結果子,所以信徒亦不可能強逼行出好行為。透過與神保持親密關係,我們自然會結果子。

 

4. 雅各書2:14-26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與主耶穌的教導是一致的。真信心必須有行為顯明出來。若我們說我相信這人但不信任他的行事,我的行為顯明我對這人的信心是死的,只是口頭而不是真心的。真信心必須有行為作證明。(註2)

1. 基督徒不完美並且會犯罪。當信徒犯了罪,是否會失去信徒的身分?答案十分明顯,不會!首先因為我們不是靠行為得救,所以我們也不能因為行為失去救恩。救恩的條件是相信與接受,不是是基於行為。

 

2. 那麼,信徒與未信者犯罪有何分別?分別是羊和豬的差異。

豬喜歡污泥而不愛潔淨。信主前我們像豬。我們喜愛罪,會因不犯罪就不舒服。我們不能自制。當信主後我們由豬變成羊。

羊不喜歡污泥,喜歡潔淨。不過羊間中會掉進泥沼,會弄污自已。當弄污自已時,羊就想去清潔自已。不想繼續污穢。所以信徒犯罪,他會想認罪悔改,潔淨自己,並保持潔淨。

 

3. 當我們犯罪,我們感到後悔及想到神那裡認罪 ― 這就是我們得救的確據。因為我們已重生及有新人在我們裡面。

註1(馬太福音7:16-20;路加福音6:43-45)

樹的種類將會決定果實結出的種類。橙樹不能結蘋果。橙樹必會結出橙。換句話說,當一個人重生進入神的家並成為神的兒女,他/她會結出反映他/她是誰的果子。神的兒女無疑將有揭示這一事實的行為。假若一個人從來沒有活出神家的好行為,那麼我們就必須懷疑這人是否神的兒女。

 

註2(馬太福音7:21-23;25:31-46)

在經文中,主耶穌似乎為進入天國定下了條件(7:21)或行神旨意的人有永生(25:46)。那些行神心意的人或服事君王的人都可得永生。沒有行為的就得不到永生。換句話說這經文好像說出我們的救恩是靠我們的行為。但耶穌的說法與雅各的說法完全一樣。果子會顯明樹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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