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工具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html Sat, 16 Nov 2024 23:07:39 +0800 zh-tw ponny@touch.org.hk (門訓資源中心(繁體)) 救恩與行為(查經)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22-salvation-and-works-bible-study.html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22-salvation-and-works-bible-study.html {xtypo_rounded4}救恩與行為(查經){/xtypo_rounded4}

1. 我們的救恩與我們的行為有什麼的關係?(以弗所書2:8-9;提多書3:5)

 

2. 以下的經文教導有關救恩與行為的甚麼? (太7:21-23;25:31-46)

為何會感到與問題1有矛盾呢?(注意,聖經不會互相矛盾)

 

3. 對這樣的矛盾,馬太福音7:16-20;路加福音6:43-45如何解釋?

雅各書2:14-26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以弗所書2:1-10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馬太福音7:16-23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馬太福音25:31-46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約翰福音15:1-17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約翰壹書3:4-10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約翰壹書5:11-13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以弗所書2:8-10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雅各書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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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與行為(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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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ny@touch.org.hk (Super User) 01 耶穌為中心(查經) Mon, 02 Jun 2014 03:39:22 +0800
救恩與行為(解說)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23-salvation-and-works-explanation.html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23-salvation-and-works-explanation.html {xtypo_rounded4}救恩與行為(解說){/xtypo_rounded4}

1. 明白恩典及只是靠恩典得救。救恩是不能賺取的。

2. 明白因靠著恩典得救的人不可以信穌又持續犯罪。信徒不可能無約束的犯罪。

3. 明白我們厭惡罪和渴求離開罪是表明我們是新造的人。重生的人(由天上誕生的)是由內在改變出來的新人。我們的心靈已改變不同了。

1. 我們只是靠恩典得救。我們不能做些什麼去讓自己得救或令自己配得拯救。我們都是罪人(羅馬書3:2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無論我們活出如何美善的生命都只是配得死亡而已。神拯救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是好人。耶穌為罪人死在十架上,我們原是不值得拯救(羅馬書5:8)。但神的愛郤是無條件和免費的,白白的,是人不配得的恩典。

救恩只憑恩典。就如我們做什麼也不能叫神去拯救,或令我們配得被拯救。很多未信者猶疑不想決志,是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好,不配得,所以希望先做好自己才去決志信主。他們認為沒有理由只須到神那裡去就可以免費的蒙拯救。對!救恩是不合理的。沒有理由神應該去愛我們,更不應為我們受死。正因為我們不配得,神這樣做是因為祂愛我們。神的愛是無條件的,沒有任何與我們行為有關的條件。

我們憑信心領受救恩。那麼信心是否需要作某些事,如某一種工作?

信心不是工作。信心是「我不能靠自己做到。我相信耶穌已成就一切。我相信耶穌能拯救我。我相信神想救我。多謝耶穌為我死。我願意領受神的恩典。」這樣的信就能領受救恩 ― 這是承認我們不可以單靠自己做到。

 

2. 很多人靠恩典信主,但想靠行為去活基督徒生活。他們以為做得好一點,就會得到神多些的祝福。若做得不好,神就會少祝福。這是絕對的錯。所有我們從神得到的祝福是因著恩典。恩典得到的東西原是我們所不配得的 ― 我們沒有賺取這些。若神按我們的行為對待我們,我們會失去一切祝福。配與不配只會成為人的咒詛。

 

3. 那麼行為在信徒生活中有什麼的地位呢?好行為是神在我們生命得救時得新生命的自然而有的表現。(哥林多後書5:17)。好行為不是單單人的努力,也是神的作為。所以聖經說信徒已從守律法中得釋放。(羅馬書6:14)意思是說,不是神的律法失效了,不再適用了。而是律法是神的旨意,是讓信徒活出好行為。不過我們以前不能靠己力去守法,現在我們也不能。

耶穌教導有關行為時,用了萄葡樹和枝子作比喻。信徒必然會有好行為,因為他們的內心已經改變了。若信徒沒有神的工作而沒有活出好行為,這表示他不是神的兒女。你看所結果子就能辨識這樹。透過果子的見證可以看出我們真是神的兒女,是神的人。基督徒會自然結出「基督的果子」。你不能做任何事去影響這結果。(註1)

不過枝子必須連結於樹幹才能結果子(約翰福音15:5)。結果子是連結的自然成效。枝子不能強逼結果子,所以信徒亦不可能強逼行出好行為。透過與神保持親密關係,我們自然會結果子。

 

4. 雅各書2:14-26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與主耶穌的教導是一致的。真信心必須有行為顯明出來。若我們說我相信這人但不信任他的行事,我的行為顯明我對這人的信心是死的,只是口頭而不是真心的。真信心必須有行為作證明。(註2)

1. 基督徒不完美並且會犯罪。當信徒犯了罪,是否會失去信徒的身分?答案十分明顯,不會!首先因為我們不是靠行為得救,所以我們也不能因為行為失去救恩。救恩的條件是相信與接受,不是是基於行為。

 

2. 那麼,信徒與未信者犯罪有何分別?分別是羊和豬的差異。

豬喜歡污泥而不愛潔淨。信主前我們像豬。我們喜愛罪,會因不犯罪就不舒服。我們不能自制。當信主後我們由豬變成羊。

羊不喜歡污泥,喜歡潔淨。不過羊間中會掉進泥沼,會弄污自已。當弄污自已時,羊就想去清潔自已。不想繼續污穢。所以信徒犯罪,他會想認罪悔改,潔淨自己,並保持潔淨。

 

3. 當我們犯罪,我們感到後悔及想到神那裡認罪 ― 這就是我們得救的確據。因為我們已重生及有新人在我們裡面。

註1(馬太福音7:16-20;路加福音6:43-45)

樹的種類將會決定果實結出的種類。橙樹不能結蘋果。橙樹必會結出橙。換句話說,當一個人重生進入神的家並成為神的兒女,他/她會結出反映他/她是誰的果子。神的兒女無疑將有揭示這一事實的行為。假若一個人從來沒有活出神家的好行為,那麼我們就必須懷疑這人是否神的兒女。

 

註2(馬太福音7:21-23;25:31-46)

在經文中,主耶穌似乎為進入天國定下了條件(7:21)或行神旨意的人有永生(25:46)。那些行神心意的人或服事君王的人都可得永生。沒有行為的就得不到永生。換句話說這經文好像說出我們的救恩是靠我們的行為。但耶穌的說法與雅各的說法完全一樣。果子會顯明樹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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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與行為(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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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ny@touch.org.hk (Super User) 01 耶穌為中心(查經) Mon, 02 Jun 2014 03:46:41 +0800
與神和神的家建立關係(查經)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20-entering-into-relationship-with-god-and-his-family-bible-study.html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20-entering-into-relationship-with-god-and-his-family-bible-study.html {xtypo_rounded4}與神和神的家建立關係(查經){/xtypo_rounded4}

1. 細讀以下經文所顯示有關救恩的圖畫。現在我們與神的關係如何?(約翰福音1:12;3:3,6)

耶穌講的比喻如何描述這關係?(路加福音15:11-24)

在比喻中,信徒犯罪時會發生什麼事?

 

2. 基於這圖畫,以下的經文揭示了什麼進一步的真理?告訴我們與其他信徒的關係?(以弗所書2:19;羅馬書12:9-10)

聖經如何描述這關係的特點?(約翰壹書3:16;4:7,11)

羅馬書8:31-39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約翰壹書4:7-2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路加福音15:11-24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以弗所書3:14-4:6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但願他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哥林多前書12:12-27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裡呢?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約翰福音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約翰壹書3: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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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和神的家建立關係(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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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ny@touch.org.hk (Super User) 01 耶穌為中心(查經) Mon, 02 Jun 2014 03:03:24 +0800
與神和神的家建立關係(解說)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21-entering-into-relationship-with-god-and-his-family-explanation.html http://zh.d-a-n.net/disciple-profile/01-jesus-the-centre/01-jesus-the-centre-bible-study/21-entering-into-relationship-with-god-and-his-family-explanation.html {xtypo_rounded4}與神和神的家建立關係(解說){/xtypo_rounded4}

1. 明白基督徒生活不是相信一套生活指引,而是與永活神的一種關係。

2. 基督徒可以基於與神的關係而肯定他得到救恩。

3. 要認識到這種關係涉及於成為神的家庭的一分子 ― 這是一個整體 ― 我們不能未進入第一層而可以進入第二層。

1. 聖經描述救恩就是重生,並成為神的兒女。約翰福音3:3的希臘文意思是「重上而生的」。換句話說就是從神而來的新生。約翰福音3:6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救恩開啟與神的父子關係。所以信徒必須認識到基督信仰不是默守規則,而是與神的關係。與其他人際關係一樣,是需要時間去發展和維繫的。這新關係是一種愛的關係。

 

2. 神對我們的愛與接納,不是按我們的行為表現;而是基於關係,基於我們是神的兒女。是無條件的。與多數家庭不同,很多父母對子女的愛是基於行為表現,或是學校的成績表現。人的愛很多時是有條件的。所以人要好好的向神學習。

浪子的比喻(路加福音15:11-24)最能顯出神對兒女的愛,是最美的愛。最好的榜樣,給父母學習如何愛子女。神對小兒子的愛無論在任何境況都是一樣的,在身邊或是出走在外都無分別。雖然小兒子流浪墮落,犯了很多不同的罪。天父仍極力等待兒子回轉。唯一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是天父的兒子。

天父給予子女有自由意志去選擇自已的路,當子女選擇去犯罪,天父嘗試預防,但仍准許子女去做。有時天父容許子女犯錯犯罪,以成為管教的方法 ― 讓我們透過困苦去認識罪的破壞性和對自已的害處。魔鬼來是要「殺害和毀壞」。天父的心意是給予我們更豐盛的生命。跟從世界的路終會傷害自已。

當我們活在罪中,我們仍是天父的兒女。就算我們感受不到,並想對天父說:「我不配稱為祢的兒女」,當我們活在罪中,天父仍等待我們回轉並向祂認罪(約翰壹書1:9)。按這比喻神會如何回應我們的認罪和回轉? 祂的接納會有所保留嗎?

 

3. 當我們犯罪,我們不會因此而失去兒女的名分。但卻會在與神的關係上出現障礙。要除去障礙才能恢復正常的關係。透過認罪就可以移除障礙。當我們這樣做,神必會寬恕,神很樂意這樣做。(就如:我女兒不會因為犯錯就不是我的女兒。但我們之間會有關係障礙。直到她肯認錯和得到原諒。)

 

4. 在神的家中有行動守則,是為了家人的好處而訂定。去認識這守則是重要的。這些守則就記載在聖經 ― 神的話語。所以信徒必須認識神的話語。其中的守則如下:

A. 彼得前書2:2 嬰兒的奶=神的話語

B. 約翰壹書 5:1-3;約翰福音14:21 愛神=順服神

C. 約翰壹書2:15-16 愛神=不愛世界

 

5. 成為神的兒女的意思就是成為神的家庭中一員。在神的家中,成員的功能與人的家不同。神對待家人是信徒家庭的最好榜樣。

1. 我們不能選擇是否希望成為神家庭中的成員。在成為神兒女的一刻,我們就同時成為神家的一員。正如我們出世時,就自然成為兄弟姊妹的家人。作為家庭成員,我們必須與其他家人建立關係和學習愛護家人。這是沒有選擇的。任何人愛神就必須愛神的家 ― 教會。不愛教會的也不愛神。

人若不愛弟兄姊妹而說愛神,就是欺哄自已。(約翰壹書4:20-21)聖經稱他們為騙子。

 

2. 神從來沒有計劃信徒要靠自已過信仰的生活。有些信徒說:「我的信仰是我個人的事。只要我愛神就可以了。」聖經說這是錯的。人不可能說他愛神而不愛教會 ― 神的家。

當然我們的愛可能是不完美的。我們不能突然完全的愛弟兄姊妹。不過在神的家出生的,很自然就會有去愛的渴想。你會自然的漸漸改變,最初只是渴想,但漸漸會向情感階段進步。

 

3. 愛不是只在口邊或思想上的概念。愛是一種行動,在生活中行出來。約翰壹書3:16,4:10教導我們愛就是為他人放下生命,意思就是犧牲。若我愛某人,我會願意為那人放棄自己的一部分,可以是我的時間、金錢、思想空間、祈禱時間、心思和我的家庭等等。

 

4. 誰人這樣的愛教會,肯定他也是愛神,因為神就是教會,神家的元首。約翰壹書4:16說:「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愛我們的弟兄姊妹就是去愛神所愛的。此外,我們是跟隨主耶穌的方式去愛。例如:為他人犧牲生命。我們可以怎樣在生活中活出為弟兄姊妹「放下生命」? 我們可以怎樣學習去為他人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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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和神的家建立關係(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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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ny@touch.org.hk (Super User) 01 耶穌為中心(查經) Mon, 02 Jun 2014 03:28:55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