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個人見證

A. 分享個人見證應抱的態度


    1. 見證是獻上的祭,在分享見證之前,首先要做足預備,理清思路,整理好,寫下來。
    2. 要以神為見證的中心,而不能以自己或事件為中心。
    3. 要分享自己得蒙的個人恩典,不只說事件經過,乃是道出如何看到神的作為、自我反省悔改及改變。
    4. 要按事實坦率地做見證,不能為了要使人感動而修飾添加;見證的力量在於真實。
    5. 要避免不必要的幽默、玩笑和俗語,因公開見証不是個人表演。
    6. 不可有教訓人的動機或目的,見證神本身就會有聖靈的教導。
    7. 要單單把榮耀歸給神,叫聽的人得恩典、挑戰和造就,我們的謙卑順服本是應該的。

B. 預備個人見證指引

一般見證都分為三個主要部份,首先是神未介入之前的光景,然後是神如何介入,最後是神介入後所帶來的改變。

重生得救的見證,可以就中間的部份詳細一點描述。以下是重生得救見證的基本格式及提示:

   1. 我重生前的生活是怎樣的?
      ‧燈紅酒綠?感到空虛?自卑?無聊? ‧可以引述一個片段
   2. 我是怎樣接受基督的? ‧過程敘述
      ‧神方面的動工‧人的協助
   3. 那影響我重生的基督徒及群體,當時給我的印象是怎樣的? ‧愛心關懷,真誠熱情?熱鬧歡樂?老實?其他
   4. 重生過程的內心感受是怎樣的? ‧喜樂
     ‧平安
     ‧充滿盼望
     ‧對罪敏感
     ‧有神同在之感‧滿足,有歸屬感‧其他

   5. 重生之後的外在生活表現是怎樣的?
      ‧對聖經:渴慕神的話語
      ‧對教會:投入有歸屬感
      ‧對家人:在家庭有好見證,渴望家人得救,關懷家人
      ‧對同事、朋友:有負擔向同事、朋友、同學傳福音、講見證‧對自己:不再自卑,要求自己生命有長進

C. 分享個人見證注意的事項


     1. 必須用簡潔動人的措辭將基督介紹給人,使人知道「怎樣」親自認識接受基督。
     2. 以風趣動人的語氣寫出,能引起興趣為原則。
     3. 強調重新後的生命改變,你要相信必定有人因你的見證而信主。
     4. 事實上,基督並非消除你生命一切困難,但你可在困難中過著平安穩妥的生活。
     5. 見證的內容,由始至終都應該是積極性,而非消極性的。
     6. 避免用屬靈名詞,這些名詞對非基督徒完全無意義,例如 : 「交通」、「重生」、「寶血」、「血氣」、「主權」、「肉體」、「靈修」、「哈利路亞」,「榮耀」等等;若要用時,必須加以解釋。
     7. 避免宣講,說教方式,作見證話語要自然,態度要親切。
     8. 小心你的口頭禪,呢 ! 囉 ! 咁樣呢 ! 我覺得...等!(多操練就更自如了!)
     9. 聲音高昂可以傳達予每一個人。
    10. 態度要輕鬆,尤其要放鬆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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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作個人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