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個人見證
A. 分享個人見證應抱的態度
1. 見證是獻上的祭,在分享見證之前,首先要做足預備,理清思路,整理好,寫下來。
2. 要以神為見證的中心,而不能以自己或事件為中心。
3. 要分享自己得蒙的個人恩典,不只說事件經過,乃是道出如何看到神的作為、自我反省悔改及改變。
4. 要按事實坦率地做見證,不能為了要使人感動而修飾添加;見證的力量在於真實。
5. 要避免不必要的幽默、玩笑和俗語,因公開見証不是個人表演。
6. 不可有教訓人的動機或目的,見證神本身就會有聖靈的教導。
7. 要單單把榮耀歸給神,叫聽的人得恩典、挑戰和造就,我們的謙卑順服本是應該的。
B. 預備個人見證指引
一般見證都分為三個主要部份,首先是神未介入之前的光景,然後是神如何介入,最後是神介入後所帶來的改變。
重生得救的見證,可以就中間的部份詳細一點描述。以下是重生得救見證的基本格式及提示:
1. 我重生前的生活是怎樣的?
‧燈紅酒綠?感到空虛?自卑?無聊? ‧可以引述一個片段
2. 我是怎樣接受基督的? ‧過程敘述
‧神方面的動工‧人的協助
3. 那影響我重生的基督徒及群體,當時給我的印象是怎樣的? ‧愛心關懷,真誠熱情?熱鬧歡樂?老實?其他
4. 重生過程的內心感受是怎樣的? ‧喜樂
‧平安
‧充滿盼望
‧對罪敏感
‧有神同在之感‧滿足,有歸屬感‧其他
5. 重生之後的外在生活表現是怎樣的?
‧對聖經:渴慕神的話語
‧對教會:投入有歸屬感
‧對家人:在家庭有好見證,渴望家人得救,關懷家人
‧對同事、朋友:有負擔向同事、朋友、同學傳福音、講見證‧對自己:不再自卑,要求自己生命有長進
C. 分享個人見證注意的事項
1. 必須用簡潔動人的措辭將基督介紹給人,使人知道「怎樣」親自認識接受基督。
2. 以風趣動人的語氣寫出,能引起興趣為原則。
3. 強調重新後的生命改變,你要相信必定有人因你的見證而信主。
4. 事實上,基督並非消除你生命一切困難,但你可在困難中過著平安穩妥的生活。
5. 見證的內容,由始至終都應該是積極性,而非消極性的。
6. 避免用屬靈名詞,這些名詞對非基督徒完全無意義,例如 : 「交通」、「重生」、「寶血」、「血氣」、「主權」、「肉體」、「靈修」、「哈利路亞」,「榮耀」等等;若要用時,必須加以解釋。
7. 避免宣講,說教方式,作見證話語要自然,態度要親切。
8. 小心你的口頭禪,呢 ! 囉 ! 咁樣呢 ! 我覺得...等!(多操練就更自如了!)
9. 聲音高昂可以傳達予每一個人。
10. 態度要輕鬆,尤其要放鬆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