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志要得主的喜悅

鑰節:「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 5:9,直譯)

每個真正認識神的人都有一個固定的目標,就是得主的喜悅 ( 查閱約 8:29,及比較約 13:16)。在 任何情況之下,哪有一個心志比這更大的呢?得主的喜悅是否你的志向?這確實就是得勝生活的 祕訣。( 請參閱聖靈有關以諾的記載──創 5:22-24 及來 11:5)。歷代以來,都有許多人以得神的 喜悅為其崇高志向。今日,很多人都致力滿足自己 ( 比較士 17:6;林前 10:5;提後 3:4);但也 有人尋求滿足神對人生的要求,而這種生活是得神喜悅的。

一、要得神的喜悅有甚麼條件?

   1. 我們必須重生。( 查閱羅 8:8,及比較約 3:5)。人生性都是「屬肉體」的,當我們「屬肉體」 時我們永不能討神喜悅。所以要得神喜悅的先決條件是重生,這樣我們便不再「屬肉體」 而是「屬聖靈」了 (羅 8:9)。

   2. 我們必須遠離所有罪惡及疑惑的事情。我們重生時,便成為神的兒女 (約壹 3:1);但基 督徒的人生是一場爭戰,而我們就是士兵 ( 查閱提後 2:3-4)。屬世的基督徒生命充滿罪 惡和障礙,但那些盼望討主喜悅的人,卻會脫離那些在他們的基督徒生命中攔阻他們的 東西。

   3. 我們必須將我們的生命獻給主。( 查閱羅 12:1)。遠離罪惡和疑惑的事情是消極的,將自 己獻給神卻是積極的。你曾否將自己的身體獻給主?你有否將你身上的「肢體」獻給神? (羅 6:13) ──你的手、腳、眼睛、耳朵、咀唇 ...... 換言之──你自己?

   4. 我們必須作好的見證人。神將福音交託我們,這是一個多麼神聖的託付!福音是為每一 個人而設的,而我們畢生的事業就是要傳講它 ( 查閱帖前 2:4)。注意保羅說:「我們就 照樣講 ......」我們有講嗎?也許我們需要如詩人般禱告以討神喜悅 ( 查閱詩 51:15)。行 為一致、咀唇常作準備為祂傳講的信徒,見證主的恩典與能力,實在是討主喜悅的。

   5. 我們必須聽從。( 查閱西 3:20)。孩子聽從地上的父母,尚且使他們喜悅,何況是神的 兒女聽從祂,祂就更是喜悅了。聽從是十分重要的 ( 查閱撒上 15:22,及比較約 2:5; 14:15 和徒 9:6)。

   6. 我們必須對神有信心。來 11:6 告訴我們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感謝神,我們能 信靠祂──不但赦免我們的罪 (約壹 1:9),也滿足我們肉身的需要 ( 詩 34:10);不但使 我們得救贖 (使徒行傳 4:12),也供應我們一切的需用 ( 腓 4:19) !

   7. 我們必須有恩慈。( 查閱來 13:16)。另一個翻譯是:「不要忘記恩慈與慷慨」──充滿 愛心、同情心、體諒、願意幫助、鼓勵、無私── ( 比較羅 12:13 及加 6:6)。這就是坐 言起行的得勝基督徒人生!

二、得神喜悅有甚麼結果?

若我們立志要得神的喜悅,最奇妙的結果是我們的生命會得到神的喜悅 ( 比較約 8:29 及太 3:17)。從獨特的意義來看,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但每一個基督徒因信耶穌亦是神的兒子 (加 3:26)。我們的生命能得神的喜悅真是太美妙了!我們討神喜悅,會有三個實際的結果:

    1. 禱告蒙應允。查閱約壹 3:21-22,並注意為何我們這麼肯定神會垂聽並答允我們的禱告。 又注意「一切」這個詞,這包括我們一切的需用。這個應許是非常富挑戰性的,因為它 不但告訴我們禱告蒙允的途徑,也解釋為何我們有些禱告不蒙應允!

    2. 與仇敵和好。在箴 16:7 有一個奇妙的應許;再注意這個應許是基於我們所行的蒙祂喜悅 ( 查閱羅 12:17-21)。很可能在人際關係方面,你需要在這些經文上經歷主的真實性!

    3. 特別的克勝能力。傳 7:26 提及一個特別的試探;但若神應許救我們脫離這個試探,祂一 定也應許救我們脫離每一個試探 ( 查閱林前 10:13,及比較提後 4:18)。

三、是甚麼動力激勵我們討神喜悅?

如果你是一個真信徒,你就是上帝的後嗣並與基督同作後嗣 (羅 8:16-17)。你會擁有你的產業 (俄 17),你會經歷到完全的平安 (約 14:27);滿足的喜樂 (約 15:11);見證的能力 ( 徒 1:8);和充足的恩典 (林後 12:9)。但我們討神喜悅,主要的動力不是為了要得著甚麼,而是 因為我們就是神的兒女:

   1.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 (羅 15:3)。

   2. 我們所行的,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林前 10:31) 。

   3. 我們的生命果子,都要在基督的審判台顯明出來 (羅 14:10;林前 3:13)。

最後,謹記這點: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來得神的喜悅 ! ( 參閱腓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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