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召去服事
廣告啟事 ― 聘請僕人
現要聘請一些常常願意為他人緣故而做一些難受工作的人。他需要在神面前有強烈自我價值感,及對人有真正的憐憫心。為着不斷地接受僕人的訓練,他必須要個人與那位最大的僕人常有往還。為着要應付及滿足家庭、朋友,及甚至陌生人的需要,每日24小時隨時候命工作。他必須願意放下他一切的權利。不需工作經驗。即日開始工作。工作地點 ― 你現在的崗位上。
所羅門王死了,他的兒子羅波安將會繼承以色列的王位。因為加冕典禮將在示劍舉行,很多人都去了那裡。有些人是來慶祝的,但有很多的人是想看看羅波安會是一個怎樣的君王。他們想羅波安必不會像他父親所羅門那樣的壓逼他們。
在群眾中有一名叫耶羅波安的年青人。眾人都以他為那以十支派為一大黨的領袖。他剛從流徙中回到以色列,為要看看以色列的新王會如何待人民。當羅波安出現時,人群大聲喊叫說﹕「假如你不比你父親更善待我們,你永永遠遠都不能成為我們的王。」他們要求羅波安減低稅收及減輕他們的工作負担。
羅波安回答說﹕「給我三天時間考慮一下吧。」
他便去與以色列的長者商議,以尋求出一個妥善的答覆。
那些長者對他說﹕「現在王若服事這民如僕人,用好話回答他們,他們就永遠作王的僕人。」(王上12:7)
但羅波安並沒有聽從這些長者的勸告,反而聽信了那些與他一起長大的少年人的意見 ― 加重稅收及增加工作負擔。羅波安果然如些行,而他的大半的王朝也因此而失掉了。
在過去的三千年以來,人類的本性並沒有很大的改變。今天,人依然寧可被服事,卻不喜歡服事人。就算在神國度中的人也是如此。但對屬神的人 ― 那些跟隨主耶穌基督的人來說,僕人的態度卻是其中一樣重要的特質。
使徒保羅是一個很有恩賜的佈道家及教師,但他亦很清楚地指出僕人的態度是他事奉的重點,他說﹕「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林後4:5)最能幫助保羅把福音廣傳的身份就是僕人的身份,在此神也大大的使用了他。在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時候,他透露了他佈道成功的秘密﹕「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林後9:19)
其他屬神的男女也同樣的被選擇為僕人 ― 神及祂的僕人。當神提到以色列偉大的領袖摩西時,祂不斷地指出他是「我的僕人」。撒母耳 ― 那一位出色的先知、祭司及士師,大衛 ― 以色列的王及詩人都承認他們只不過是神的僕人而已。耶穌的母親回答主的聖者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1:38)使徒時代的兩大領袖,彼得和雅各也宣稱他們的身份在於他們的功用,而非他們的地位。
最重要的是在耶穌的一生,祂的教訓及榜樣中,祂都一再強調僕人的身份是每個門徒都當有的特質及必備的品德。當他的門徒在爭論誰最為大時,耶穌對他們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裏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22:25-26)
正如祂一般的做法,當耶穌把這個世界的標準應用在祂門徒身上的時候,祂總會將這些標準倒轉。那時祂呼召祂的門徒 ― 今天祂呼召我們 ― 去活出一個與世界的思想及形式相違背的生活方式。但去改變並不是單單因為我們想改變,而是因為作為耶穌基督的僕人是把福音傳遍天下的必要條件。
服事耶穌基督及我們周圍的人是基督徒成長邁向成熟時必備的條件。為要救我們脫離那條易行,但卻使人每況愈下的自我中心及孤獨的道路,為要引領我們脫離失望及沮喪的惡性循環,我們必定要服事神及人。若要學像主耶穌,我們必須先成為祂的僕人。我們被召去服事。
當我們去思想有關為耶穌緣故成為僕人的三個基本問題時,我們一定要清楚記着成為一個僕人並不等於為別人做幾件好事。成為僕人的意思是接納耶穌自己所選擇的生活方式及身份以作為我們自己的生活方式及身份。祂被召去事奉,祂便行了;我們被召去事奉,我們也當如此行。
什麼是僕人的特質?
使徒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勸勉他們有關這極為重要的僕人的原則 ― 在此便清楚的顯明僕人的特質。他寫道﹕「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3-4)
僕人的第一個特質在於把別人的利益放在一己的利益之上。他對別人一定要有真正的關懷,這就是說他不是為了他能得到的好處或其他隱晦的動機去服事人。相反,他只單純的讓神在可用及想用他的崗位上用他。這樣,他便成為基督的愛之真實寫照。
這態度是誠懇的。僕人尊重別人,以他們是值得被服事的。在僕人的生命中,服事人並非視為一些煩擾或重担。相反,每一個情況都被視為機會﹕「能夠服事你是我的榮耀。」
這態度是真實的。在繁忙的工作中,僕人也會主動尋找需要幫助的人,幫助他們成功的處理「他們的問題」。他們並非只幫助別人做自己喜歡或希望做的事,而是做一些能真正適切別人需要的事。僕人被召去關心別人嘗試去做的事。
導航會的創辦人,杜託文(Dawson Trotman),正能好好的活出此原則。在一九四零年時,他是一個發展中機構的負責人。當葛培理請求他去帶洛杉磯的跟進工作時,他便尋求神的引導,他全心全意的投入此工作,每年花六個月的寶貴時間,帶領其中一些至好的同工暫且放下導航會的工作,來參與這佈道性的工作。
僕人的第二個特質是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保羅繼續勸勉腓立比教會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5-7)
當一個人決定把別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上時,他便會發覺這要求他放棄很多世界給予人的權利。一個人自願成為基督的僕人後,第二步要行的就是自願放棄他的權利及跟隨祂的榜樣。
每一學年的運動慶功宴上,通常都會提及每一隊的「無名英雄」,因為他們在年中沒有得到當得的稱讚和欣賞。也許他們的貢獻被同隊的「明星」所掩蓋,也許他們只是後備球員,沒有披甲上陣。為此,在這些宴會時,他們會被稱揚,因為人總有被賞識的需要。但假若情勢的要求,基督的僕人甚至要放棄這種被賞識的權利。
在我長大的地方,沒有人吸煙。因此,我從來不習慣烟草的味道。所以,在工廠,酒樓或其他地方,若附近是有吸煙的人,我便會感到不舒服。但吸烟的人也是人,我若要帶領他們認識基督,便得放棄舒服及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故此,為了服事他人,寧可自己忍受這些不舒服,也要讓別人在所處的環境中感到舒服。
當我在英國參加一個為期一週的討論會時,被一個傳道機構的負責人所感動。在會期中,有一個晚上是沒有聚會的,我們幾個美國人想去倫敦看話劇。我們需要有人駕車載我們到火車站,然而車實在太少了。但縱然這要求來回兩程車,當依然自願載我們去車站。像其他人一樣,他本可以休息一晚,但為了要載我們,他放棄了自己的計劃。這便是真正的僕人了。
保羅這樣描述他的朋友提摩太﹕「因為我沒有別人與我同心,實在掛念你們的事。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腓2:20-21)那些跟隨保羅的人到底怎樣了?他們在那裡?他們似乎太忙碌了。他們並沒有做任何不道德,不合法或不合聖經原則的事,但他們都只顧做自己的事,他們不及僕人提摩太般關懷別人的需要。
在我們服事神的時候,很多人都犯了同樣的錯誤。我們告許神何時、何處、何人及用什麼方法去服事祂。我們說﹕「神,我願意服事你。讓我告訴你我將會做什麼吧。我會在教會中作司琴,唱詩班及在主日學幫手。」
但神是否真的希望你做這些工作?也許是的。因為在教會中作司琴並沒有不妥之處。但這是否神對你的要求?耶穌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約12:26)
在我做行政助理時,我學會了如何放棄自己的「東西」去服事神。「東西」,以我的意思來說,就是指我投入的嗜好、工作、能力或興趣,這些都是我想得到及會全力以赴的東西。
那時,我的工作涉及與一群肩負責任的人相處,主要職責是監督他們能順利地執行職務,由大事至臨時急務都要兼顧。每次開會時,我都沒有什麼可報告或討論。每個人都談論他們的工作進展情況,但我卻無話可說,這使我感到很難受和難堪。
一夜,當我乘飛機去芝加哥參加這些使人沮喪的會議時,我讀到﹕「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榮耀。」(賽49:3)我想﹕神如何對待祂這些兒女,也必如何對待我。我可以這樣看這段經文﹕「你是我的僕人,禮(Ray,作者名字)……」。當我下機去參加會議時,我領會到神可以用任何祂喜歡的寧靜方法來用我的「東西」 ― 這就已經足夠了。
另一樣要放棄的東西就是基督徒的自由。這是一個很易使人發怒的話題,因為自由是很個人及自主的。但保羅勸勉我們採納一種真正僕人所應具備的態度﹕「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
作為基督徒,我們有自由去做很多事,只要不犯罪便行了,因為我們已不再受到律法的制肘,乃是活在恩典之下。但我們若要成為僕人,為了不傷害他人或作好見証,有時便得放棄自己的自由,去行合乎律法的行為。
僕人的第三個特質是他願意付上做僕人的代價。一個僕人不獨放棄他的權利,若有需要時,他甚至會放棄他所擁有的東西。這就是為人做幾件好事和做真正僕人的最明顯的分別了。為別人做好事並不難。在商業界中,這種情形比比皆是,如IBM因為關心世界市場,便不斷供應最好的電腦服務給電腦行業,以此作出貢獻。
但是一個僕人做好事,該是他生活方式的自然表現,因為他是神的僕人。故此,縱然他所作的對他沒有好處,他依然會被召去事奉。神的工作通常都是這樣的 ― 祂藉着我們生命去做的事,常會發生在只有犧牲,而沒有報酬的環境中。
在二十世紀中,「犧牲」這個詞語似乎已經不復再用了。今天,多數人只會在方便而又有多餘的精力時才去服事,當這工作要求他們付上一點代價時,很多人都不會再搶步事奉了。但是,作為神僕人的意思就是我們被那「另一位」所擁有,所以祂有權任意使用我們。若要服事基督,我們要自己選擇到底我願否去服事,藉着我們是否願意為神所用,是否甘願把自己全部放在神的掌管中便可決定我們想服事的程度了。
當我1960年在愛奧華大學畢業時,我沒有期望我的畢業禮會有朋友參加。我的家人住在牙買加,在美國也沒有親屬可與我分享此盛會。所以當利萊和一大群朋友從內布斯加來參加我的畢業禮時,我實在有難言的驚喜。他沒有做任何特別的事,只想陪伴着我。我們共進晚膳,促膝共談了數小時,但他所傳遞的友誼及鼓勵,卻使那成為難忘的一天。利萊這樣做,使他損失了一些與家人共聚的時間,但他願意成為僕人及犧牲他的時間。
我認識一位在加拿大的年輕人 ― 湯,他被呼召放棄另一種時間 ― 睡眠。在大學的宿舍,他認識了幾位朋友。某夜零晨三時,他其中一位朋友打電話給他,告訴湯他女朋友的父親逝世了,請求湯駕車載他們去多倫多。湯便下床,駕車載他們到多倫多去。這似乎只是一件小事,但實際上卻是真正的服從聖經的教導。「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約壹3:17)
僕人的犧牲包括了願意在自己不方便時也服事人。我和太太都喜歡小孩子,卻厭惡看顧他們。我們都不會選擇或受僱去帶小孩。但一天的下午,我們的鄰居問我們﹕「我們要離開這城數天,你們可否由星期一至星期三照顧我們的孩子呢?」
我的太太立刻答道﹕「當然可以!」
我們終於渡過此三天,但卻永不知道是如何渡過的。第一天覺得很有趣,但跟着還有第二及第三天。然而,這經驗卻開啟了友誼之門,我們藉此能向鄰居們傳揚基督。一個忠心於自己身份的僕人願意做一些金錢也不能聘請他做的工作。
為什麼人要這樣生活呢?
做僕人並不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職業。有些人入這行業因為他們別無選擇 ― 他們不能做其他的工作。另外一些人視此為專業,並且做得很出眾 ― 英國的管家就是其中例子。但不管他們活在那種文化中,大多數人都不想去服事他人。然而基督徒卻是被召去服事的。
聖經給了我們三個原因解釋我們被召去服事。首先,因為神創造我們,以致我們能選擇去活出祂的榮耀。神說﹕「將我的眾子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賽43:6-7)若神為祂的榮耀創造我們,我們的生命便掌管在祂手中,不管別人告訴你你此生該做什麼,對基督徒來說,榮耀神始終是最要緊的。
我第一次學到此功課是在導航會的會議場地。那年的深秋有四百人聚在一起參加為期一天的會議。每個聚會後我們都要收拾所有椅子,然後重新排列,預備另一個聚會。為了這些預備工夫,星期五晚上十一時過後才停工。
翌日早上五時三十分我的朋友便叫醒我說﹕「現在氣溫是零下二十度,你要去會議室燃火。」我便去到火爐旁邊,使火燃燒起來。跟着我花了三小時修理一些交通工具,但卻沒有什麼進展。接着仍要繼續搬椅子,會議終於完結了,但我們仍要立刻清潔場地,因為明早會有一個婚禮在此舉行。
那裡並沒有地氈,有的只是那些需要清潔、揩抹、打腊及修補的木板地。晚上十一時半我在洗地,在疲倦中弄瀉了一整桶肥皂水,我一直揩抹到深夜才能收拾局面。我知明天大清早又要重新開始工作了。
在那天的一段休息時間中,我讀到這段經文﹕「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6:19-20)當神藉着祂的道這樣對我說時,一切問題都解決了。我領悟到我若不再是自己的人,便沒有權利去說我想做什麼,不想做什麼。那擁有我的一位有絕對主權分派我的工作給我。
我們大多數人都有各類不同的計劃 ― 我們想為神做什麼和我們可以怎樣去榮耀祂。很多時這些計劃卻不能實現,我們便會感到很難過。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忽略了原來神看重我們如何榮耀祂過於我們所能成就的。
我們被召去服事的第二個原因是耶穌基督自己選擇了僕人的身份,他呼召我們學效祂。我們本是照神的形像做的,但罪使神人隔絕了。在救恩中,為要帶我們重回祂的原本計劃,為要使我們學像基督,這包括了像祂一樣做僕人。
基督徒喜歡自以為越來越像耶穌了。老實說,誰的生活比他的更高貴?我們喜歡唱﹕「啊!親愛救主,要學像你。」我們很欣賞及羡慕祂的純潔,尊一及憐憫。我們喜歡想到祂的溫柔及其他可敬的特質。但耶穌自己的宣稱並不包括這些特質。相反,耶穌說祂來是要服事人。
「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麼?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7)我們不能忽略基督這方面的性格。我們若不能越來越像神和人的僕人,我們就不會越來越像耶穌。
最後我們被召去服事的原因,這原因亦是最重要的,是因永恒是真實的,它是逼近,也是永久的。「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我們必須以永恒的角度去思想。魯益師(C.S. Lewis)曾經這樣說過﹕「一切不是永恒的東西都會永遠沒用的。」
你的畢業文憑、汽車、音响器材,及名譽等在永恒中根本不值一提,除非這些東西能幫助別人得到救恩。保羅把這些東西,或與他時代相似的事物,都為福音緣故而放棄了,他也把自己,自己的私慾及行為予以同樣的限制。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下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19-20,22-23)
十九世紀時,一些在荷屬歸亞那(即今天的蘇利南)的傳道人很有負擔的要向附近一個島嶼的土人傳福音。這些土人多數是一個大農園的奴隸。那些地主畏懼福音及它帶來的後果,所以便不容許那些傳道人向土人傳道,甚至不能跟他們談話。為了要向這些人傳福音,那些傳道人不惜賣了自己作奴隸。成為奴隸後,他們要在熱帶氣候極度艱苦的環境中工作,但那訊息卻因而傳給了很多人。
去服事那些自私,自我及不仁慈的人是一件難事。但耶穌說祂的父親也仁慈的對待自私的,驕傲的及不知足的人。為什麼呢?因為永恒是真實的。假如我們對這些人的服事及仁慈能填補那使他們與耶穌隔絕的鴻溝,那麼每一心痛及情緒上的煎熬都是值得的。
韓德理(Hendricks)曾這樣說﹕「人若沒有永恒的眼光,他便會以別人為他做的比他能為基督做的更為重要。」這跟我們服事那些沒趣的人所產生的經驗極為相似。我們太關心自己了 ― 自己的感受及權利 ― 以致我們不能了解一個事實 ― 神關心他們。
怎樣才能培養這種生活方式?
攔阻我們變成「我們當成為的人」的阻礙是 ― 我們是罪人。基本上,我們都是自我中心、自私自利的人。世界重視誰是最偉大的人,怎樣名成利就,我們都被這些東西所迷惑了。當我們聽到少許閒言,我們便會立刻想到﹕這對我有什麼影响?
要解決以上問題的簡單方法就是放下自我,順服耶穌基督。縱然面對巨大壓力,我們也必定要順服神,並作祂的僕人。在此,便可看出誰是真正的僕人了。我們每一個都被呼召作出回應,很多人也有回應,但只有很少人真正順服。順服是一種意志,每當服事的機會出現時都要操練。當順服成為一恒久的特性及我們的生活態度時,我們的事奉也會照樣成長。
第二,我們要以一種「在這裡我要服事一些人」的態度去面對生命、他人、環境及際遇。你將會驚訝於這種態度竟能使我們自恐懼中釋放出來。我們大部份人的內心是驚惶的;我們不能肯定會否成功;不能肯定會否被接納,我們覺得可能我們惹怒他人;我們害怕這,害怕那及其他小事。但每一個人的思想若單被要服事他人的意念所佔據,他便能自這些憂慮中釋放出來。所以,自動自覺去服事他人吧。
在福音書中,耶穌並不是四處尋找所有病人,所有飢餓的人,所有情緒上受困擾的人。毫無疑問,祂有能力醫治這所有的人。但我們所見到的耶穌卻只是幫助那些與祂相遇的人,祂只解決父神叫他遇到之人的需要。
自動自覺並不要你把天下重任加諸己身,它的意思是要你主動服事在你周遭的人,顧及他們的需要。你若因沒能力去服事而感到氣餒,那常是因為你嘗試做太多的事。你可能正在嘗試醫治這群人,而不是集中精神於某人身上。若是如此,降低你的要求,這不是要叫你少做工夫,而是你要集中精神有效地去幫助在你附近的人。
在耶穌未與門徒作最後的逾越節筵席前,祂拿水替眾門徒洗腳。宇宙之主跪下洗這十二雙污穢的腳。之後,祂對門徒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13:12-15)
耶穌極為着重體貼別人的需要,祂呼召我們每一個人做同樣的工作。若要我們真正認真的學像祂,把福音傳至那未信主之地,我們便一定要隨祂的榜樣了。
保羅便這樣的行了。他說﹕「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林後4:5)你與我都有特權為耶穌的緣故自願成為眾人的僕人,得到的利益將是永恒有意義的。